本报讯(记者程娟)4月16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了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我省实行“先缴后补”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根据政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对象包括四类参保人:第一类是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第二类是残疾人、第三类是就业困难从事个体经营的、第四类是创办微小企业参保缴费的。针对这四类参保人,只要满足相关申请条件,就可以领取一定数额的社保补贴。这项政策的实施,将有力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意愿,提高其社会保障水平,同时也有助于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
补贴期限为一般最长不超过3年,如果是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可以延长到退休,高校毕业生最长2年,创业失败最长1年。各区县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申请时间在执行方面有细微差别,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