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要闻

我省安排1亿元奖励优质零售企业

  本报讯(记者秦昕)4月17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省级财政安排1亿元,对2022年全年零售额同比增速超过当年全省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平均增速的限额以上商业零售企业,按档次择优给予奖励。其中,年零售额1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年零售额5亿元(含)至10亿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年零售额1亿元(含)至5亿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年零售额0.5亿元(含)至1亿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商超、便利店、商业综合体等综合类零售企业支持配合政府组织的促消费活动、支持配合疫情期间的保供应工作、成为省级智慧商店重点培育单位、入选山西省零售业50强的企业优先支持。
  汽车零售企业须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中已备案,且支持配合商务部门日常检查未被行政处罚。对支持配合政府组织的促消费活动的企业优先支持。
  成品油零售企业须支持配合商务部门日常检查、年检等且未被行政处罚。对支持配合政府组织的促消费活动的企业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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