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秦昕)5月16日,记者从太原市市政府行政复议局获悉,该局日前印发《太原市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办法》(下称《办法》),旨在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办案程序,促进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该《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主要规定了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适用范围、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类型、复议案件立案程序、被申请人答复期限、案件审理程序等内容。其中,在简案快办方面,规定拟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3日内完成立案审批,被申请人应当在5日内作出答复,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在繁案精办方面,规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应当组织听证会进行审理,必要时还可以采取召开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报请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等方式进行审理,提高复议案件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