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了《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为推行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合同行政监管工作,引导规范医疗美容机构服务行为,近日,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主动服务,推进医疗美容机构依法经营、健康发展。
执法人员深入朔州市医疗美容机构——朔州星范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朔城区张清华诊所、朔州丽都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山西俪媛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怀仁市怀信街诊所,将《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送到医美机构手中,现场服务、贴心指导,要求医美机构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提高合同示范文本知晓度和影响力,并与消费者签订合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减少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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