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章大军)5月18日至20日,太原中院、太原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同举办破产审判及实务培训,此次培训设置法院、协会两个会场,全市两级法院办理破产案件的法官、协会在册管理人团队180余人共同参训,共同学习。
本次培训聘请具备深厚破产理论功底的专家陈夏红教授、韦忠语教授,在破产审判领域有丰富经验的陆晓燕、黄新、黄塞琼法官,在破产管理人团队有丰富实操经验的贾丽丽、任一民律师。内容涵盖理论、实践领域,地域横跨江浙、深圳、重庆等破产工作发达地区,围绕破产程序、热点难点、重整制度等各个方面,内容繁简有度、难易相交,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短短三天为全市从事企业破产工作的参训人员提供了一场又一场精彩的讲座。
18日下午,黄新、黄赛琼法官应邀与山西高院、太原中院破产法官就共同关心的破产审判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座谈。省高院民二庭庭长李晓轩、太原中院副院长魏佩芬分别介绍了全省和太原法院破产审判的基本情况,受邀法官对深圳、浙江法院在破产领域的创新举措作了介绍。
本次培训以案例为切入点,以实操为落脚点,涉及破产审理流程、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以及破产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涵盖内容点面结合,多角度、多层次、多视角,对于全市破产审判和破产管理人详尽了解破产知识、提升破产审理能力和办理水平、提高破产办理效率,更好地在破产案件办理中履职尽责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