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几年楼市的持续升温,定金更是购房的一个筹码,定金不但要交,对于住房心切或投资心切的消费者来说,交了定金似乎来得更踏实更有保障。然而,买房退房难、退定难是不少购房者遇到的难题。购房者签了认购书,交了定金,如果因为未凑够首付款或者直接不想买了,退定金往往遭遇不少阻碍。开发商要么不退,就算退也要扣一定的违约金,即便开发商勉强答应退定金,退钱的时间也往往很漫长,时间往往需要三个月甚至更长。
市民孙女士说:“我是去年在万柏林区购买的房子,当时选择的是知名房地产开发的楼盘,我之所以多花点钱选择大的开发商,就是怕所购买的房子不能按时交房。购房时,该项目处于认筹阶段,在开发商的‘下定即可享受9.5折优惠’‘下定的VIP客户可享受优先选楼权’等手段的诱惑下,我就交了3万元的的定金。随后,该项目的许可证办下来后,开始正式对外营销。我在置业顾问的催促下,交了首付,签订了购房合同,没想到交钱容易退钱难。”
孙女士说:“当初签订的购房合同是今年的5月底交房,现在楼盘还处于停工状态。为此,我找过开发商的售楼部,得到的答复是,交房的时间确定不了,交了的首付也不能退,只能等开发商复工后协商。”
对于孙女士的情况,太原某房地产开发的公司的销售贾经理分析,这都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楼好卖了,买家自然会愿意交定金。此外,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开始收取买房人认购金这种做法,其实是在打“擦边球”。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开发企业只有在取得房屋销售的合法证件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而定金是等同罚金的。即因购房人的原因不履行购房合同,定金不退;若属开发商违约,是要双倍赔偿的。但属于认购房屋而收取的订金,购房人是随时可以选择退房的。
山西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迎来一波利好。与此同时,一些不法人士以房地产名义开展非法集资违法活动。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案有吸纳非法资金周期短、涉案金额大、涉案人群广的特点,因此一旦案发将会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社会公众要提高警惕,理性辨别,切莫掉入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陷阱。
该负责人表示,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的操作方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以购房名义,违规违法收取购房者的购房定金,这是房地产行业最常用、最容易实施的非法集资方式。操作方式就是在房地产企业未取得销售许可证之前,甚至整个项目没有开发建设前,承诺给予购房者“优先选房”“房价打折”“提前定房”等,以“内部认购”“员工认购”“VIP卡”“会员卡”等形式,欺骗消费者提前支付购房定金甚至首付款,变相进行资金融资。由于缺乏政府部门的监管,很容易产生“一房多卖”,一套房子对多个意向购房者收取定金、首付款。其很容易让购房者“钱房两空”,因为这种收取资金方式没有政府监管,开发商很容易挪作他用,导致项目最终成为烂尾楼。
第二种,开发商以手中的房地产项目为名义,通过自己或者是金融中介公司、担保公司,以成为房地产股东享受开发收益,或者承诺远远高于银行或者市场同期利息的高额利息,向社会公众非法吸纳资金,个别还会提供一定的资产作为抵押。其实,如果一个房地产项目窘迫到要向社会大众集资的地步,说明这个开发商的资金实力非常差或者开发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另外,这种操作模式大多会提供担保物,增加投资人的信心,但实际上,在危机发生之时,并不能保障投资人的权利。
第三种,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或者未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违法违规将商业、酒店、不可对外销售的物业分割成若干销售单位,这些销售单位本身不具备独立的使用价值,然后通过承诺售后包租、返租、定期高额回报、一定年限回购等,诱导购房者购买。这种模式与正常房地产销售模式最大的区别就是违法违规分割物业。购房者谨记,购房款是一次性付给开发商的,开发商的回报却是一年一年返还,这并不是正常的经营商业,其间风险巨大。
本报记者秦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