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秦昕)7月2日,记者从太原市政府获悉,从即日起在太原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防范高空坠物和高处坠落专项整治。
此次防范高空坠物和高处坠落专项整治主要内容包括户外广告、招牌,玻璃幕墙和在建工地,建筑外立面窗户玻璃、空调外机架及遮罩、防雨篷、花架、晾晒装置等装饰物、外挂物等。通知强调,各高空作业单位要组织对正在使用的安全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未经检验合格的安全带一律不准使用;对老化变硬割裂、长度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带要全部更换;对钩环固定连接不牢的安全带要全部进行加固;未经培训合格的高空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坚决做到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不得进行高空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