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乔女士致电本报咨询:“我是今年年初到太原某科技公司上班,刚开始几个月,公司还能按时发放工资,后来就改为两次发放,再后来就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发工资,到现在公司拖欠我2个多月的工资,我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可到现在还是没拿到工资,我想问问,公司拖欠工资不发,可否直接申请支付令?”
人社部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