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章大军)6月27日上午,杏花岭法院与山西省著作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召开诉调对接工作座谈会,并签署《诉调对接共建协议》。太原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张剑、副主任冯晓颖,杏花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效熙、山西省著作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梁晶晶、委员崔丹、郑晔及相关人员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杨效熙简要介绍了该院人员构成、组织机构、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诉调对接工作运行情况以及该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总体情况。
梁晶晶介绍了山西省著作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机构组成、运行管理模式、案件受理类型等。同时,结合调委会工作实践,介绍了著作权纠纷的特点和调解思路,并对常态化开展著作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提出建议。
与会人员分别就知识产权案件多元解纷、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对接、案件审理思路、案件裁判尺度等工作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
双方签署了《诉调对接共建协议》。明确了诉调对接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等合作内容,共同助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张剑强调,太原中院及辖区法院在做好多元解纷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与专业调解组织的合作,整合专业调解资源和力量,积极探索和创新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新思路,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高质量开展。
杨效熙表示,山西省著作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杏花岭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共建,不仅为法院多元解纷的“朋友圈”增添了新的成员,也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贡献了行业组织力量。希望双方进一步扩大合作领域,创新委派调解方式,在诉前调解和审判工作方面,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沟通交流,形成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合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