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行业聚焦

房屋面积不一致,该如何维权?

  “购房合同上约定房屋面积137.9平方米,等拿到了不动产登记证时,房屋面积变为了138.64平方米,现在开发商要求我补差价。同一单元同一户型不同楼层的房子,面积为何没有变化,也不用补差价。”市民李女士无奈地说道,“面积变化的不大,也就是0.74平方米,但为何楼上的没有变。而我家的面积则变大,而且还得补钱?这是不是测绘公司给弄错了?我现在该怎么维权?”
  李女士说:“我是2019年在太原晋源区购买的房子,当时购房合同上约定的房屋面积为137.9平方米,同时双方还约定面积差距达到一定比例后,将多退少补。多年来,我一直按着这个面积缴纳相应数额的取暖费、物业费等。今年的6月初,我们小区的不动产登记证办下来了,我要想拿到证书,就得补交相差面积的钱。对于我家的面积到底是怎么算出来的,我真是无从测量,完全由开发商说了算,对购房者极其不公平。”
  对于李女士的疑问,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开发商在办理房产证前,要请测绘公司去实地测量,随后出具测绘成果报告,里面有详细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情况。但是,开发商并不会把这份有详细公摊情况的测绘成果报告交给购房者。”
  李女士说:“我就房屋面积一事,找过开发商,要求开发商给出解释,开发商告知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合法,而且我自己找的测量公司测出的面积不能算是依据。对于开发商的答复,我也是没有办法了。”
  那么,购房合同的面积和不动产登记证上的面积不符,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据记者了解,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的有关规定,如果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如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照以下办法处理:房屋面积误差比超出3%,购房者有权退房。购房者不退房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房款由购房者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款由开发商承担,产权归购房者所有。李女士说:“我家的房屋误差的面积确实没有超过3%,为了拿到不动产登记证,我该补交的钱会补交。但我还是有疑问,为何同一单元同一户型不同楼层的房子,面积没有变化,也不用补差价,我家的面积就变大了?”
  太原某房产测绘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分析:“按常理来说,同一栋楼、同一单元、同一位置、不同楼层,建筑面积是一样的。但高层之间相同户型有时也会有很小的面积差,这可能是以下情况造成的:测绘误差,这个人的眼睛、测绘仪器等都会有一定的误差。其次,阳台面积,先说凹阳台,就是阳台在楼房的主体内部。这种阳台按一半面积计算;再说凸阳台,就是阳台在楼房的主体外部,若是半圆形或是扇形的阳台,算面积时还要乘以圆周率,这样算下来有点差别也是合理的。”
  对于李女士的疑问,房屋面积随意变化,难以维权一事,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住宅类型多,一个住宅小区的公摊数据出炉,需经过至少3道程序。首先是设计单位的图纸测算,其次是国土规划部门对公摊的核算,并向社会公示。在项目竣工后,房产测绘中心,还会对房产面积进行一次图纸测试、一次实地测试。虽然不排除在施工过程中,会造成公摊误差,但误差率一般不会超过2%,一旦超过3%,业主有权要求退房。目前对房产测绘数据,已经精确到0.01米。如果经过上述3道监测,购房者仍对房屋面积有异议,可以携带购房合同、建筑施工图,房屋销售或者分割方案等,到房产测绘中心再申请面积鉴定。若发现确实与开发商公布数据不一致,该费用需由开发商承担。”

本报记者秦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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