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行业聚焦

毕业季催生租房“热”

  又是一年毕业季来临,大批毕业生离校,走向就业之路。离校后,第一步要做的便是租房。今年毕业季,毕业生们想租什么样的房子?理想的月租金是多少?价格是否稳定?在租房过程中,是否遭遇了虚假房源?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记者了解到,近日,58同城、安居客发布了《2023年毕业生租住报告》,调查显示,安全、便利成为毕业生们租房时关注的重点,已支付/计划支付的月租金主要集中在800—3500元之间,其中1501—2500元月租金比例最高,达29.0%。

首选交通便利低价格的房源

  7月9日,记者在太原人才大市场举办的一场招聘会上了解到,前来应聘的大部分都是还未找到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先确定了工作的地方,才能在确定在哪个区域租房,对于房租的价格,刚毕业,没啥钱,最好能控制在千元之内。”来自太原科技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刘同学说道。
  当前正值毕业季,大量像刘同学这样留在太原打拼的毕业生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居住问题。刘同学说:“我的同学中很大一部分是本地的,不需要租房,而我老家是吕梁的,想在太原打拼,就得租房。我同学中,有的选择单房,或一室一厅;也有选择小区品位较高的商品房。这主要取决于他们的经济条件。我个人觉得租个交通便利,水电气暖齐全,配备网线,价格控制在1000元以内的房子就相当不错了。”
  正在应聘的李同学说:“我是临汾的,大学也是在临汾师范上的,从小就向往太原这座城市,冬天不冷,夏天不热,气候宜人,我目前正在找工作,花了800多元在小店租好了房子。”
  随后,记者走访部分中介机构发现,太原市的租房市场一向平稳,唯独每年大学毕业季时,会迎来一个租房小高峰。“不少毕业生因为经济情况等原因,都想找交通便利、价格较低的房子。”某房产中介负责人介绍:“对于正在走向社会的毕业生,由于收入有限,租金押一付三无疑是重要的负担之一。调查显示,42.7%毕业生的租金来源是父母支持;其次是个人工资,占比为39.3%。”

功能齐全的人才公寓受欢迎

  毕业季催生暑期租房“热”,那么房租价格是否稳定?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最近一个月出租的房屋中,有70%是租给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优质房源发布出去,一两天就一抢而空。大多数的房东想尽快把房子租出去,所以毕业季的租金价格与正常时期一样,没有出现大幅上涨的情况。
  根据我爱我家、贝壳、58、宽寓等占市场份额较大的租赁企业成交数据及其《租赁市场分析报告》,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房屋租赁管理科公布太原市住房租赁租金一季度水平信息:每平方米每月小店区21.19元,晋源区18.27元,迎泽区17.89元,万柏林区16.66元,杏花岭区16.56元,尖草坪区12.19元。
  以小店区为例,租赁一套面积70平方米的小两居,一个月的租金大约在1480元,如果是面积40平方米的一居室,价格在840元左右,也就是说,毕业生青睐的面积40平方米至70平方米的住房,租金在840元至1480元之间,这样的价格符合上述毕业生的需求。
  除了商品房外,人才公寓,绝对是毕业生的首选。“最先考虑的就是公寓,不仅租金便宜,而且功能齐全,想要的都有。唯一的不足就是太抢手,希望市场能提供更多的公寓。”对于毕业生们的渴望,太原正在努力满足。目前,太原市700余套市级人才公寓正在加紧建设,各县(市、区)开发人才公寓2000余套,900余套已投入使用。
  为了引进的人才能住得好,太原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在山西中部城市群内寻找工作(创业)且无房的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取得初级以上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的人员,如不符合太原市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生活补助或租房补贴申请资格,在租住指定人才住房时,免收3个月租金。
  此外,按照规划,“十四五”期间,太原将新增各类租赁住房不少于5万套(间),真正使包括产业工人在内的新市民、青年人在太原住得安心、舒心、放心。

规范网络信息平台房源发布

  对于刚步入社会的毕业生来说,因为缺乏租房经历,很难识别一些“套路”,因此“安全性”成为他们关注重点。
  对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山西省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情况及租赁市场情况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从事房屋租赁业务的相关市场主体全面推行使用《山西省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严格落实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鼓励租赁双方签订3年以上租赁合同,通过省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平台进行备案登记,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对未按时办理备案登记的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依据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此外,大学生在租房中,一般是从网上寻求房源,而网上的房源真实性很难核实,经常会出现虚假信息,近日,太原市房产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规范网络信息平台房源发布的通知》(下称《通知》),对网络平台房源发布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以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管理,进一步落实网络平台相关责任。
  《通知》明确,网络信息平台应通过太原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核验住房租赁信息发布主体资格,将住房租赁企业备案信息作为开通房源发布账号的必要条件;通过太原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核验住房租赁从业人员信息发布资格,将从业人员认证信息作为发布租赁信息的必要条件,从业人员只能以其认证主体企业的名义在网络平台发布信息。
  《通知》要求各市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测统计工作,按照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数据上报工作。加强对市场主体经营的租赁房源基本情况及时收集汇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本报记者秦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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