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秦昕)7月19日,记者从省能源局获悉,我省将切实把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放在首位。我省各市能源局督促辖区内煤炭企业挖潜增产,优先保障电煤供应,督促煤炭、发电企业落实长协合同,做好产运需各方衔接。确保全省统调电厂存煤平均可用天数不低于20天,保持存煤可用天数15天以下电厂动态清零。我省电厂将加大电煤采购力度,努力增加电煤库存,尤其采购预存一定量的高热值煤,确保迎峰度夏期间可顶峰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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