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秦昕)8月1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下称《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并明确每年12月第二周为我省平安建设宣传周。
《条例》共9章46条,明确了机构与职责。新一轮中央机构改革中,撤销了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我省也正式发文明确撤销平安山西建设领导小组,平安建设工作相关组织协调职能由省委政法委承担。
《条例》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从事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活动,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侮辱、诽谤、侵犯他人隐私等信息;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网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