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3版:监管执法

朔州市启动利用互联网销售酒类醋类侵权假冒商品专项整治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促进网络交易健康发展

  本报讯 为进一步维护商标所有权人、专利权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朔州市市场监管系统从8月-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互联网销售酒类醋类侵权假冒商品“秋季朗月”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传统电商平台、酒类醋类专属网购平台、网络直播平台销售酒类醋类侵权假冒商品的违法行为,切实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本次专项行动,朔州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围绕五大重点任务开展工作,一是督促平台企业依法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履行商品信息检查监控责任。二是严厉打击侵权假冒汾酒、山西老陈醋、梨花老等知名白酒、品牌陈醋及“傍名牌”“搭便车”行为。三是整治假借“汾酒”“山西老陈醋”“梨花老”等知名酒企醋企名义,采取嫁接其文化和盗用相关企业的广告元素等手段进行宣传的行为。四是严厉打击假借知名酒类醋类企业名义,违法生产印制其注册商标标识用于实施侵权假冒、专供特供、纪念版商品的包装装饰等行为。五是严厉整治故意为网售侵犯酒类醋类注册商标专用权或地理标志权及外观设计专利权等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如果广大市民在朔州市网络商品经营者处购买到酒类醋类侵权假冒商品或者其他假冒伪劣商品,可拨打12345投诉举报热线投诉举报,朔州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将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对制造销售酒类醋类侵权假冒商品或者其他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严查到底,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交易经营行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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