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历史钩沉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 不得上路行驶

  本报讯 9月6日,高速交警四支队十大队民警开展交通违法查处集中行动时,处理了一起小型汽车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的行为。
  当天,民警在吉县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查处行动,发现一辆无牌灰色小型汽车向收费站出口驶来,民警立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经查验,该车驾驶人在临时牌照到期前便收到了正式牌照,但为了出门方便应付交警检查,车内一直放着临时牌照,正式车牌一直未按规定进行悬挂。民警依法对该驾驶员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并收缴了临时车牌,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高速交警提示,临时牌照应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载客汽车的另一张应粘贴在后风窗玻璃左下角,没有风挡玻璃的应随车携带,领取金属材质正式车牌后未交回临时牌照的,临时牌照第二天失效。

弓君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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