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秦昕)9月15日,山西省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启动暨晋津首证颁发仪式举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和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晋津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书》,并发出首本“跨省通办”不动产权证书。
晋津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是指企业群众在山西(天津)即可申请办理天津(山西)的房屋过户、抵押等不动产登记事项,通过申请人(购房人)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受理,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负责办理,登记机构间线上传递相关材料,申请人(购房人)网上缴纳相应税费,登记机构发放电子证书或邮政寄递纸质证书的方式,解决不动产属地登记原则下,需要办事的企业群众必须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问题,大幅减少了办事成本,提升了办事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