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至几元不等的“餐位费”“餐具费”,与动辄几百上千元的餐食费用相比不值一提,消费者往往不会与商家计较,照单结账,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商家收取这类费用的风气。前不久一大学生因吃饭付了餐具费,吃完便将餐具全部带走的新闻引发热议,网友评论这是“用魔法打败魔法”,非常解气。江苏省消保委认为,从常识判断,消费者支付的一元钱,或是餐具使用费或是餐具消毒费,而不是餐具所有权费,因此,消费者维权意识高值得称赞,但拿走餐具的行为不太可取。
此事引发关注,究其原因,还是这类费用的收取存在争议。在饭店堂食,商家提供餐位、餐具本是理所应当的事情,怎么会衍生出这么多五花八门的费用?《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有义务提供餐具、饮具,同时对此进行清洗消毒。换言之,提供卫生干净的餐具、饮具是商家经营所必需,而不应巧设“花名”让消费者买单。
江苏省消保委呼吁:鉴于法律规定较为模糊,实践中各地法规条例也不统一,在收取“餐具费”一事上,商家更应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如确有“餐具费”“餐位费”等,应提前告知、明码标价,而不是遮遮掩掩。消费者可根据情况选择消毒餐具或者免费餐具,如遇收费商家却未明确告知收费标准时,可以拨打当地12345或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积极维护自身权利。
薛庆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