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升亮 通讯员张素恒)在民爆物品监管中,沁水县公安局中村派出所持续强化涉危涉爆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扎实筑牢危爆物品安全监管防线,确保实现民用爆炸物品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一是进一步明确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教育涉爆单位责任人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提高思想认识,守牢安全底线。
二是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派出所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区民警包干负责。各涉爆单位要向派出所、从业人员要向涉爆单位一一签订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落实单位负责人及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保管、使用各环节、各岗位的责任,倒逼安全责任落实。
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派出所对涉爆单位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同时,以“四员”等涉及爆破一线操作人员为重点,不断完善全员培训、日常教育等各个层面的培训机制,全面增强涉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