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天天3·15

购买会员卡谨防套路

  •   会员卡充值是大多数商家在销售时惯用的营销方式,一直以来,一些会员卡营销套路也时常被消费者诟病,但是,层出不穷的会员卡充值套路却又让人防不胜防。

    以为是充值预付卡 实则是购买代金券

      凛冽的冬日里,吃上一顿火锅对于许多消费者来说是非常好的选择。不久前,太原市民陈女士向记者反映,有一天中午下班后来到一家火锅店吃饭,“一坐下工作人员就开始向我推荐起了会员卡,我说暂时不需要。等点餐过后,显示价格为98元,紧接着,工作人员又跟我说,如果购买了会员卡,这一餐就可以用50元的代金券,实际这餐只要40多元。”陈女士说道。
      陈女士动了心,询问会员卡如何办理?工作人员告诉陈女士,会员卡价值208元,其中包含了合计188元的无门槛消费代金券,还可享受宠粉价格、新品礼包、精选菜品等多重会员特权。陈女士转头一想,反正以后也是要继续来吃的,不如买个会员卡还可以用代金券省钱。然而,令陈女士没有想到的是,自己支付了208元后,工作人员却告知陈女士还需要支付48元的餐费。“我不是充了208元吗?从余额里直接扣除不行吗?”陈女士疑惑道。“208元是购买会员卡的费用,这一餐用了一张代金券,剩余的钱还是需要您支付的。”店员回复道。
      陈女士当即蒙了:“合着我花了208元就是买了几张代金券,合起来的金额还只有188元,我还得分开使用。这会员卡根本就是虚假折扣!”“您享受了积分、生日等会员权益,而且购买这张卡后基本3次就可以吃回成本了。”工作人员说道。
      陈女士告诉记者:“我当时就提出不买了,感觉200多块钱就像打了水漂,要退卡,工作人员跟我说在购买时我已经点击了《付费权益卡协议》,所以不支持退款。我承认我没有仔细阅读协议,但之前在咨询时,我一直向其表达的都是充值预付,也就是这208元是储值预付。而工作人员并没有提醒我,反而刻意引导我说这个卡如何省钱,从没有和我说过只是购买代金券。”

    含糊其辞不可行 商家有告知义务

      针对陈女士的遭遇,不少消费者深有同感,记者采访了部分消费者,许多人认为:“商家想要通过会员卡来增加客户粘性,锁定消费者的消费场所,甚至是快速圈钱回流资金,这本无可厚非,只要买卖双方都愿意即可。但是,像陈女士遇到的这样的商家,想要挣钱却套路消费者,属实有些过分。”
      近年来,因为会员卡发生的消费纠纷不断发生,每每发生问题,商家一句“双方理解不同”或者“没有沟通清楚”就可以解决吗?答案是否定的。山西成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闫艳军告诉记者:“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10种经营者的义务,其中包括‘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义务、‘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单方作出对消费者不利规定的义务’等。同时,消费者也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因此,商家在推销时做含糊其辞或刻意引导的行为是不正确的。”
      此外,近日,记者也从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新修订的《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充实细化了消费者的权利,回应了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了对消费者综合保护力度,但不保护滥用投诉举报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仔细阅读《条例》,记者看到,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用清晰、明白的语言或者文字向消费者作出真实、全面的介绍和说明,就消费者的询问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虚假的折扣、清仓价、最低价等价格欺诈方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因此,闫艳军介绍,确实发生消费纠纷的话,消费者可依照法律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余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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