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市监动态

吉县:优化市场环境 让《条例》深入人心

  本报讯 《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使消费者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1月3日,吉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市场开展《条例》宣贯活动。
  活动现场,执法人员通过宣传宣讲、发放资料,让消费者学习了解《条例》内容,并对《条例》规定的充实细化消费者的权利、回应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消费者综合保护力度、不保护滥用投诉举报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等重点内容进行讲解。
  据悉,自《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通过以来,吉县市场监管局先后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学校、社区,通过新媒体传播、悬挂横幅、组织学习等多种形式,紧锣密鼓地开展宣贯活动,大力营造宣传氛围,让《条例》在全县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吉县市场监管局通过本次系列宣传活动,强化了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和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增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为优化营商环境和市场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王晓 苏朝霞)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4-01-09期

  • 第2024-01-04期

  • 第2023-12-28期

  • 第2023-12-26期

  • 第2023-12-21期

  • 第2023-12-19期

  • 第2023-12-14期

  • 第2023-12-12期

  • 第2023-12-07期

  • 第2023-12-05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