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秦昕)为鼓励充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完善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价格体系,做好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近日,太原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发布《关于分层确定地下空间土地价格的意见》,有效期五年。意见适用于六城区范围内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地下空间的社会停车场用地,地下一层价格按照地表对应用途容积率1.0土地价格的70%确定;地下二层价格按照地表对应用途容积率1.0土地价格的50%确定;地下三层及以下免收土地出让价款。地下空间的商业等非社会停车场用地,地下一层价格按照地表对应用途容积率1.0土地价格的30%确定;地下二层价格按照地表对应用途容积率1.0土地价格的20%确定;地下三层及以下免收土地出让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