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2版:法治天地

盂县法院:“移动调解室”7天调解32起涉“农民工”工资案

  近日,盂县法院受理32起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系列案件,该院“移动调解室”不畏严寒,历时仅仅7天顺利调解结案。
  被告盂县某农业开发中心主要以蔬菜大棚种植、产品销售为经营项目,在经营的过程中,其临时雇佣附近村庄的部分农民在农闲之余从事劳务工作,但因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未能按时支付报酬,原告32名农民工遂诉至盂县法院。
  调解过程:能不能又快又好审结案件,关系着32名农民工的切身利益。12月15日,该院干警经过多方联系,终于确定了被告现居住地。恰逢山西省大范围降雪,交通受到极大影响,多地车辆停驶,被告又居住在偏远乡村,对送达、调解工作产生极大困难。为及时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避免被告离开查找到的地址,干警们决定一刻都不等,携带着手提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移动调解室设施,抱着案卷材料、扛着法徽冒雪出行,前往被告居住地,终于不负所望,找到了被告。
  释法说理,明晰责任,确定被告的支付义务;“放水养鱼”,助力企业恢复元气;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和实现良好效果最大化……经过一下午的努力,被告终于确定支付报酬时间,干警们紧急联系原告,就地制作调解笔录,确定调解内容。晚上七时多,沉沉夜幕降临,干警们仍在敲打着键盘,只是为了能更快、更精确记录调解内容,加快这一系列案件的调处进度。
  从12月14日立案,到12月20日结案,32起索要劳动报酬系列案件仅用7天以调解方式顺利审结,实现了保障农民工权益与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的双赢,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本报记者章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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