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二轮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的优势,逐渐成为群众代步出行的重要工具,但一些二轮电动车存在不符合新国标、不投保险、不上车牌、超速行驶等问题,对群众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造成了影响,涉及二轮电动车的交通事故频频发生。
当事故发生时,当事人误认为自己驾驶的是非机动车,但经鉴定,部分二轮电动车不符合新国标,被认定为机动车;由于部分二轮电动车存在质量问题,更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同时,符合新国标的二轮电动车也存在投保率低的问题。
针对此类案件反映出的二轮电动车的共性问题,文水法院找准“症结”,向吕梁银保监分局文水监管组、文水县市场监管局分别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进一步加强对二轮电动车新国标的宣传工作、对二轮电动车的销售管理等。
两单位收到司法建议后,积极和法院沟通,并书面复函,分别表示将依托每年开展的金融宣教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督促指导辖区内保险机构规范投保工作;继续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管理,加大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
文水法院将主动延伸审判职能,落实落细“抓前端,治未病”,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及时制发司法建议,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和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有效发挥司法建议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作用。
武娇艳 穆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