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6版:服务发展

忻州市消协提醒消费者:预付式消费有风险 谨慎购买多防范

  本报讯 近年来,一些服务行业纷纷推出“预付款式”消费方式,以“会员卡”的名义推出了各种美容卡、健身卡、洗车卡等预付款式消费卡,消费者通过向商家预先付费,购买档次不同的“会员卡”,便可在以后的消费中享受不同程度的折扣优惠。然而,许多消费者在购买了这类“会员卡”后,发现商家原来宣传的优惠难以兑现,预付卡过期等问题,自身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为此,忻州市消协日前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预付式消费有风险,谨慎购买多防范。
  提示指出,消费者在选择预付款式消费时,要仔细考查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不要一味轻信广告,以免上当受骗。
  在办理预付款式消费卡时,首先要弄清自己是否真的长期需要此类服务,要按照自己的实际需要量来购买预付费式消费卡,不要贪便宜一下子大量购买,以避免承担过多风险。
  对预付款式消费卡的使用范围、期限、功能、退款条件等细节要了解清楚。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详细了解卡的有效期、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要特别关注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约定,要保存好票据及合同,以便日后维权。
  《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预付卡分为记名预付卡和不记名预付卡。记名预付卡应可挂失、可赎回,不得设置有效期。不记名预付卡不挂失、不赎回,有效期不得低于3年。单次购买不记名预付卡金额在1万元以下时,不允许赎回。对于余额在100元以下的公共交通领域不记名预付卡,允许按约定赎回。
  此外,一旦选择了预付款式消费,应该按照约定条款及时消费,不可拖拉,发现异常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咨询或投诉举报。(忻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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