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24年春耕在即,为维护全市农资广告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护航春耕生产,近日,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规范农资广告发布的提示。
提示指出,各农资经营企业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广告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广告发布自律。
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是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是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三是说明有效率;四是违反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五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告关于品种名称、生产性能、生长量或者产量、品质、抗性、特殊使用价值、经济价值、适宜种植或者养殖的范围和条件等方面的表述应当真实、清楚、明白,不得作科学上无法验证的断言;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对经济效益进行分析、预测或者作保证性承诺;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太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