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天天3·15

你问我答

  太原市民王女士来电:“我是2020届的毕业生,但毕业后因为一些原因档案一直保管在太原市学生发展服务中心没有转移。看到网上说档案如果一直放在教育部门只能按期保管2年,2年以后如果没有转出就会变成死档影响后续工作问题。所以想向您咨询:1.太原市学生发展服务中心是否有档案保管期限为2年的限制?如果有,我现在已经超过2年需要如何处理自己的档案问题?2.如果没有期限问题,档案一直放在教育局是否会影响交社保以及工龄计算?因为现在涉及到工作以及社保的问题都和档案息息相关,因此非常希望早日得到您的回复。谢谢!”
  太原市教育局:太原市学生发展服务中心是隶属于太原市教育局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工作,办理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复户、派遣和改派等手续;为全市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就业咨询、档案存放等服务。没有档案保管期限为2年的限制的规定。现在于太原市学生发展服务中心的毕业生档案,按照档案法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的通知规定,存放在太原市学生发展服务中心毕业生档案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要将档案转递,中心根据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申请,拟接收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向太原市学生发展服务中心开具转档手续材料,中心自接到转档手续材料之日起,按规定审核档案,对符合转递规定的,填写材料目录清单后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于15个工作日内进行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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