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现有各类电子商务经营企业 26382 家,从事网络交易经营主体7071家,“互联网+”平台、网站、微商、网络直播等网络交易市场呈现“小而全”的特点。针对上述情况,晋城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总体思路,从用好平台、分类监管、培育人才、健全机制4方面发力,积极探索网络市场交易一体化监管新格局,推动网监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用好三个平台,提升综合管网能力
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完善日常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开展“ 网剑”专项行动,协同办理网络市场违法大案要案;全面推进网监平台应用,利用“ 网络交易监管系统”以网管网,注册用户覆盖基层监管单位和人员,基本实现“线下力量支持线上监管、线上数据赋能线下执法”目标;严格要求电子商务平台履行资质核验、登记管理责任,完善平台规则,全面落实平台基本义务、治理义务和协助管理义务,督促平台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畅通消费评价路径,公示信用评价结果、知识产权规则及网络禁售商品等制度,引导店铺自觉树立“诚信就是购买力”的意识。
二、分级分类监管,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针对现阶段晋城市网络经营主体现状,将其分为电子商务平台、平台内经营者、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经营者(如抖 音、快手)以及相关服务提供者五大类,借鉴相关市场分类监管经验,根据网络经营主体类型、交易规模大小、信用评价等级等指标,探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规模较大的平台突出全面规范,从严要求,强调主体责任落实;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信用激励,监测跟踪差评信息,定期发出消费提示;对自建网站和相关服务提供者突出抓配合、保安全,提升用户体验感,对新模式新业态等其他网络服务经营者采取包容审慎的管理方式,积累先行先试经验,定制个性化监管举措。
三、注重培育人才,持续优化网络环境
注重网监人才培养,努力打造一支既精通业务又懂网络技术的骨干队伍。每年组织开展相关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执法能力。2023年举办了网络交易监管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中就网监工作遇到的难点进行分组讨论,培训取得了预期效果。同时,利用各种途径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电商经营者守法意识。如开展“平台点亮”行动,全面推进电商经营者“亮照、亮证、亮规则、亮标准”,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持续优化网络环境,全市电商企业亮照率达99.2%。推动本土电商入驻全国12315平台,山西省首家“电商平台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已经挂牌,开通了网购消费争议调解的快速通道。
四、健全监管机制,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强化内部协同,在持续推进电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加快推进全系统由注重线下监管向善于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转变,从注重履行自身监管职能向善于促进部门协同监管转变,着力构建各业务条线上下联动、左右互通、协作配合的全方位、立体化网络交易市场监管格局。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部门间监管执法合作,构建衔接顺畅、高效协同的网络市场跨部门监管格局。不断深化与“红盾云桥”“红盾京通”合作,协同解决网络市场监管难题。加强与行业协会、电商企业的沟通合作,引导其更好发挥自治自律作用,形成电子商务各方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
晋城市市场监管局探索网络市场交易一体化监管新格局以来,共监测各类电商企业56860家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线索99条,责令16家网站规范整改,依法查处违法案件56起,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优化网络交易营商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晋城市市场监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