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3版:知识产权

新版专利证书6月1日起启用

  本报讯 5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决定修改专利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修改专利证书。
  《关于专利证书改版的公告》指出,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24年6月1日之后(含当日)的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新版专利证书。新版专利证书沿用A4规格竖排版式,优化调整著录事项布局。
  旧版、新版专利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颁发的旧版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提供更换新版专利证书服务。对于依据《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九章1.2节的规定请求更换或更正专利证书的,2024年6月1日(含当日)之后,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新版专利证书。(本报综合)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4-06-04期

  • 第2024-05-30期

  • 第2024-05-28期

  • 第2024-05-23期

  • 第2024-05-21期

  • 第2024-05-16期

  • 第2024-05-14期

  • 第2024-05-09期

  • 第2024-05-07期

  • 第2024-04-30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