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新闻

太原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标准确定

  本报讯(记者秦昕)7月2日,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该中心公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分档定额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共分九档,缴存比例均为18%,第一档月缴存额为500元,对应收入为2777元;第二档月缴存额为1000元,对应收入为5555元;第三档月缴存额为1500元,对应收入为8333元;第四档月缴存额为2000元,对应收入为11111元;第五档月缴存额为2500元,对应收入为13888元;第六档月缴存额为3000元,对应收入为16666元;第七档月缴存额为3500元,对应收入为19444元;第八档月缴存额为3800元,对应收入为21111元;第九档月缴存额为4500元,对应收入为25000元。
  灵活就业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最近12个月的平均月缴存额核算的缴存基数(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存月度计算),作为核定还款能力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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