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我省373家医疗机构实现检验结果互认

  本报讯(记者曹翀)近日,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了解到,目前,我省已有373家医疗机构实现检验结果互认。患者在做检查时,凡是结果带有“晋HR”标识的,均为互认项目。
  据了解,经各医疗机构申报、省临床检验中心评估认定,我省目前实现检验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共有373家,其中包括大医院63家、中等医院301家、检验实验室9家。患者在上述医疗机构做检查时,凡是结果带有“晋HR”标识的均为互认项目,在名单医院就诊时,无需重复检验。详细名单可登录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询。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要求,出现以下情况,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可以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检查,并充分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再次检查的原因、必要性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等。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以及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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