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洪洞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17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有关要求,在辖区内开展禁用原料化妆品检查。
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销售使用不合格化妆品,是否存在通告中禁用原料的化妆品,是否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存在经营过期、标签不符合规定及自行配制化妆品情况。同时,向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讲解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要求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及时开展自查自纠,严防不合格化妆品流入市场。
据了解,下一步,洪洞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不合格化妆品排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化解安全风险隐患,提高公众化妆品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用妆的良好环境。 (刘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