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3版:执法监督

长治潞城:检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本报讯 近日,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管局成立检查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辖区内相关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符合性检查。
  检查组对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分别从质量管理与职责、人员管理、文件、设置与设备、采购预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管理、售后管理等八个方面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详细的检查。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与企业负责人深入了解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同时加强对企业进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宣讲,督促企业全面贯彻执行药品监管新规定。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35人次,已对辖区内10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和规范,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杨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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