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晋中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推进会。
会议强调,一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等规定,规范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内容;二要主动优化标签标识,积极响应《公告》要求,结合生产实际,及时启动原有包装标签设计变更程序,开展日期标注技术和设备符合性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三要持续改进分装标注,指导采用分装方式生产预包装食品的企业优化管理制度,完善过程记录,按《公告》要求标注生产日期、分装日期和保质期。 (晋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