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章大军)8月27日,太原中院召开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现场会。山西高院立案庭副庭长杨如珍,太原市委政法委分管领导、太原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徐剑平出席会议。太原中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六城区法院院长、6家特邀调解组织、27家金融机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太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强主持,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太原法院坚持以“中院牵总、多元联动+ N项机制”建设为抓手,一方面,大力开展诉前调解,2023年,诉前调解8万件,调解成功4.8万件;另一方面,最大限度利用多方调解资源,变法院“单打独斗”为“联合作战”,两级法院已有163家2175名调解员入驻调解平台。
实践中,金融纠纷尤其是银行卡纠纷数量大、分布广、当事人群体集中,进入诉讼后周期较长,从纠纷化解的角度看,源头预防、自行催收、第三方化解、司法保障的化解模式逐渐形成共识。此次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现场会旨在金融机构、金融调解中心、人民法院三者之间交流经验、打通壁垒、凝聚共识,寻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的最优解。
会上,山西产权调解委员会、山西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等法院特邀调解组织依次介绍了调解经验。迎泽法院、小店法院介绍了近年来涉金融纠纷案件办理情况及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具体做法。
金融机构参会代表对太原法院办理金融案件多项举措给予了认可,并结合自身业务开展情况、面临的法律问题及应对处置措施进行了讨论交流。
于昌明指出,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此次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现场会凝聚了各方共识,为形成涉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合力做出了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法院、调解组织、金融机构应当各司其职,共同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人民法院要不断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特邀调解组织要做到自愿依法规范调解;金融机构要做实源头预防、前端疏解、中端催收、规范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