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星玮)近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我省正式发布全国首个消费维权服务站省级地方标准《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旨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地指导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建设和规范运行。该标准由省市场监管局指导,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起草,将于12月28日实施。
《建设指南》全面详尽规定了消费维权服务站的总体原则、建设模式、建设内容、运行管理和监督评价等内容,通过明确的标准和详细的规范,促进消费维权服务站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确保消费者在遭遇消费纠纷时能够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专业的维权服务。
在服务站布局方面,该标准强调科学性与便捷性的结合。根据服务区域的消费特点、人口分布以及商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规划服务站的布局,确保在商场、超市、社区、景区等消费者密集的生活消费场所或区域内,均能够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这一举措将极大地缩短消费者寻求帮助的距离,提高维权服务的便利性。
同时,标准强调服务站的“服务便民”原则。通过拓展和畅通消费维权渠道,降低消费维权成本,提高消费争议解决效率,使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能够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与实惠。标准鼓励服务站简化争议处理流程,提高处理效率,确保消费者投诉能够得到快速响应和有效解决。鼓励有条件的服务站建立消费争议管理系统和在线服务渠道,实现消费争议信息的数字化管理和线上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
在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方面,标准从场所布置、功能分区到设施配备、人员配备等方面,均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和说明。服务站需设置接待、受理、和解(调解)和资料档案存放等区域,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电子设备;工作人员则需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以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此外,标准还鼓励服务站创新服务模式,引入先进技术手段,如智能客服、在线调解等,以满足消费者日益多样化的维权需求。
为确保服务站的规范运行和高效服务,标准建立了完善的监督评价机制。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方式,对服务站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进行常态化监督。同时,采用服务对象评价和自我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服务站的运行与管理开展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有效保障服务站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消费维权服务体系的持续改进和优化。
标准还特别强调合作共享的重要性,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消费者组织、经营主体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服务站建设工作,建立协作机制,共享资源和信息。
据了解,我省此次发布的《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指南》省级地方标准,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一次重要创新和突破,更是对全省消费环境优化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有力推动,也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与模式。随着该标准的深入实施与不断完善,将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维权服务体验,推动我省消费维权服务事业迈向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