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2日,朔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朔州市工信局相关人员介绍《朔州市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实施细则》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办法》(晋政办发〔2024〕3号)精神,强化化工园区外重点化工生产企业监控管理,促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朔州市于2024年12月正式实施出台了《朔州市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目前,全市已认定化工园区1个,为怀仁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正在建设的化工园区1个,为平鲁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工作由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共同推进。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工作遵循自主申报、逐级审核、综合认定的原则,坚持成熟一家,申报认定一家。被认定为监控点的企业,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开展全过程安全管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项目审批、建设和管理方面参照化工园区内企业执行。监控点实行动态管理,对已认定为监控点的企业,每3年由市工信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复核。 (高守明 王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