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法院文化

让裁判文书价值被看见可感知

  

陈为

  “让价值被看见可感知”,是邹碧华精神引领工程的一句宣传语,其意在于通过法院文化宣传让邹碧华精神的价值被公众看见、感知。
  延伸到裁判文书的写作问题上,如何让文书的价值被看见、感知,我认为主要分为两个层次:一是裁判文书中蕴含的社会公平正义价值理念;二是文书撰写背后法官所付出的努力。第二个层次,是我想重点与各位分享和交流的。
  优秀裁判文书的四大特征。不同裁判文书具有各异的格式和风格,但一份优秀裁判文书至少要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有骨架。只有先把文书框架搭建起来,才能进一步填充说理和论述。骨架的基本要求在于,行文规范和要素齐备。2.有血肉。裁判文书要能够正确认定事实并明确争议焦点,需要法官结合当事人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调查,运用相应的证据规则、经验法则和逻辑推理进行判断。3.有灵魂。论据和说理是裁判文书的主要依据,也是法官将所认定的案件事实与裁判结果串联起来的纽带和桥梁。必须要通过严密的论据和透彻的说理来体现法官清晰的审判思路,以严谨的逻辑结构,提高文书说理的接受度和认可度。4.有价值追求。裁判文书的目的,不仅仅在于解决个案争议,还要树立裁判规则、传递正义导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要求和期待。
  裁判文书的撰写。首先需厘清格式和表意的关系。有观点认为,格式是裁判文书的最重要之处,可以使当事人清晰了解到诉辩主张、相关争议事实以及有无得到支持等内容。个人认为,格式是为表意所服务的。文书的基础格式是表意的一种体现。我们应注重表意的意识,在该意识的统领下,规范文书格式,充实文书格式中的每一项内容。
  关于诉辩主张,实践中常常出现遗漏、照搬的问题,易导致诉辩主张部分的写法混乱,无法在后续的事实认定和说理部分对当事人的主张进行一一回应。解决方法在于,庭审前归纳并向当事人释明,按归纳后的诉辩主张归纳争议焦点;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进行必要的归纳和改写,讲究规范、合乎书面语要求;尽量使诉与辩以及诉辩与争议焦点相对应。
  关于证据认定,实践中常常出现无序、死板、冗长的问题。解决方法在于,从争议焦点出发,将证据进行重新排列;根据证据数量多少选择列举方式;适当删减部分内容,以确保证据认定部分的详略得当。
  关于事实认定,实践中常常出现无序、差错、遗漏的问题。解决方法在于,通过争议焦点,一一对应证据认定部分与事实认定部分,尝试根据证据情况归纳事实,检查后进行合并,防止遗漏;注意详简适度,针对不同的案件类型和特点区分处理;语言上注意用词客观,叙述平实,言简意赅,不使用过度的形容词和过激语言。
  关于说理部分,实践中常常出现杂乱无序等问题。解决方法在于,讲清事理,加强事理分析,用事实和证据阐明判决理由,用证据事实进行分析和论证;讲明法理,充分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和法律理论,让法律条文回归案件事实,保证理由和裁判结果的一致性;讲透情理,书写上要特别注意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情伦理的叙述,扩大理由阐释的广度和深度,实现法意与人情的结合,法理与情理的并用。
  如何学习。首先,是学习阶段。要通过多旁听庭审、不断学习包括事实梳理、诉辩主张的修改、争议焦点归纳、庭审提问技巧等。其次,是模仿阶段。要向庭内资深法官、各审判团队学习不同的文书写作风格,从中找到自己欣赏的类型并模仿,提升撰写裁判文书的能力。再次,是自我阶段。随着文书写作的积累,逐步形成自我特有的风格,达到简明流畅、严谨规范、娓娓道来的要求。最后,是创新阶段。要根据案件情况、争议焦点的不同,进行个案的处理和变通,并不断创新优化。
  作者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法学博士。深耕知产领域十余年,承办案件获评“全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例”“全国五十个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全国百佳庭审”“全国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等荣誉,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中国版权》《互联网法学评论》等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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