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E06版:矿山

全省煤矿配置双回路供电系统与应急电源装置

  本报讯 近日,山西省发布煤矿安全供电新规,要求全省所有正常生产及建设井工煤矿必须配置双回路供电系统与应急电源装置,以应对突发停电事故。
  根据山西省能源局、应急管理厅和矿山安全监察局联合文件,煤矿需配备柴油发电机组、蓄电池储能或第三回路供电三种应急方案。政策按矿井风险等级分阶段推进,高风险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及全立井结构煤矿须在2026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其他矿井则需在同年12月底达标,新建矿井须同步完成配置。该措施旨在破解传统双回路同时断电的极端风险,当主备电源均失效时,应急系统可立即为通风、排水及立井提升设备持续供电,确保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撤离通道畅通。监管部门特别强调,近年来因供电中断导致的次生事故频发,新规通过构建三重电力保障体系,将大幅提升矿井抗灾能力。煤矿企业需制定详细改造计划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未按期完成改造的矿井将面临停产整顿。
  这一规定标志着山西省煤矿安全标准进入新阶段,为全国能源行业安全供电体系建设提供重要参考。 (韩雅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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