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崔某认为原告薛某占用其承包土地,崔某气不过,就破坏了薛某修建的水井和厕所,二人吵了五年,闹了五年僵持不下,薛某一气之下到法院立案请求排除妨害,看吕梁法院方山法院大武法庭如何用调解解决五年“困局”。
原告薛某与被告崔某均系大武镇某村村民,两家承包地南北相邻,该村系山庄窝铺,多年前已整村移民,村里的山坡地因邻近大武机场多年前被政府推平,成为旱平地。2018年经政府确权给双方颁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薛某为方便耕种,在地里修筑了彩钢房子、厕所及旱井,2020年崔某回村后发现薛某损毁了双方地界原貌,认为水井和厕所修在其承包地内,要求薛某拆除,薛某认为其在自己的承包地内修建,不予理会,崔某将薛某的水井和厕所破坏。双方通过村委调解多次,曾经村干部测量,薛某的修建并未占用崔某的土地,但崔某认为村干部偏袒薛某,一直不服,多次找村委找镇政府解决,并继续破坏薛某使用水井。2025年4月27日,薛某诉请排除妨害。诉讼过程中,崔某又反诉薛某侵占其土地,要求赔偿损失。
承办法官任奋勇经过调查走访,发现原被告双方土地在土地确权前界限分明并无纠纷,后因薛某紧靠地界修彩钢房时将原地界标志损坏,崔某又不常去种地,加之该地块面积很大,共有土地几十亩,双方地界长达三百多米,肉眼确实难以分清双方地界。
任奋勇了解到争议土地确权时测绘公司曾对双方的地界进行了准确测量。他认为要彻底解决此纠纷,必须向测绘公司调取争议土地地界原始数据。
6月3日,为使案件迅速推进,任奋勇立即联系方山县农经局,在农经局的协助下,他带领团队成员立即驱车前往当时负责测绘的公司调查取证。办案人员获取证据后,次日即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对以上证据进行确认,征得双方同意后,大武法庭邀请某测绘公司专业人员对争议土地进行测量。
6月6日,任奋勇带领团队成员驱车20余公里组织双方当事人、测绘人员及村干部前往实地测量,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测量定点、打桩、拉线,最后确认薛某修筑的水井边沿占用了崔某不足0.3平方米的一小块土地,但在实测数据面前,崔某仍认为争议土地西边坐标点与实际土地边界还差一米,不认可测量结果,也拒绝调解。在任奋勇及其团队成员耐心劝解下,崔某终于放下戒备心理,同意调解此案。
听取双方诉求和难处后,任奋勇向双方说明了调取证据的结果,并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考虑到双方积怨已久,任奋勇使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对薛某、崔某进行调解,耐心倾听了双方当事人的委屈,然后摆事实、讲道理进行劝导。
经过多番调解,薛某和崔某被法官的真诚所感动,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崔某同意超占部分不需要薛某拆除,薛某在土地西侧让崔某1米,握手言和。
任奋勇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灵活的沟通技巧,深入研究纠纷细节,多次联系涉事双方,最终成功打破僵局,让纠纷得到妥善处理。至此双方长达五年的纠纷,经过短短四天时间圆满解决,是大武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又一次成功实践。下一步,方山法院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强化与辖区乡镇党委联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将调解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局,创新完善调解工作方法,充分发挥调解工作模式在解决基层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独特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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