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理论研究

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对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赋能机制研究

  

李怡然

  摘要: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其中,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加者,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其发展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而法治建设可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方面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结合山西省相关案例探讨了法律保障在企业运营、创新以及应对外部挑战等多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高质量发展;赋能机制
  一、法律保障在企业运营中的作用
  (一)维护劳动权益
  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平台就业方兴未艾,赋能升级为新就业形态,植根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并且将平台经济下的网约工、快递员、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保护范围,明确其享有基本劳动权益(如最低工资、休息休假、安全保护等),并要求平台企业承担相应的职业伤害保障责任。此外,细化“同工同酬”标准,禁止通过劳务派遣、外包等形式规避同酬义务,这些措施既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也有效矫正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地位失衡问题[1]。
  (二)案例分析
  山西大同市通过成立“小个专”(网约配送行业)党委,加强对新就业群体的党建引领与服务保障,推动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转变,加强对“小个专”市场主体和网约配送员群体的关爱,优化工作环境,加强权益保护,有效推动“小个专”市场主体和网约配送员群体在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和志愿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
  二、法律保障对企业创新发展的激励
  (一)政策法规扶持
  近些年来,我国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以及出台的一系列创新激励政策激发了企业的创新活力。首先,完善了包括专利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各类法律法规,提高了基础研究本身所具有的市场化的价值属性,有效激发了企业和科研机构在创新领域的投入热情;其次,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方法降低了创新主体的成本,进一步起到了正面引导作用。
  (二)案例分析
  山西省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出台的政策为企业提供了有力支持。山西省通过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管理,优化专利预审和复审流程,提高了确权效率;政策支持专业机构可提供行政裁决、调解协助及海外维权等服务,降低了企业维权成本。为了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专业水平,山西省还通过举办维权技能竞赛,激发从业人员的学习热情,促进其能力提升,从而增强了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效。这些举措不仅为企业营造了尊重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法治环境,也为山西省的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推动企业在创新之路上更加稳健地前行[3]。
  三、法律保障帮助企业应对外部挑战
  (一)应对市场竞争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增设了“数据专条”,明确了商业数据的概念及不正当竞争的具体行为类型,旨在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领域反不正当竞争规则,规范治理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中出现的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企业遇到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依照法律向法院提起诉讼,让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并且赔偿损失,维护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使企业可在一个公正的市场环境中依靠自身的实力和优势展开竞争。
  (二)案例分析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反不正当竞争社会共治,鼓励公众参与竞争执法监督工作,山西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反不正当竞争“你拍我查”活动,公开征集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线索。征集范围涉及民生、网络以及商业营销领域,鼓励社会公众参与,运用数字化监管技术,实现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动态监测、快速响应和精准打击,构建多方协同的社会共治体系,持续优化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4]。这一活动有效地打击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障了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通过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拓宽了监督渠道,增强了公众的参与意识,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了更加公平、透明、有序的市场空间。
  四、结束语
  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支持。企业日常经营需要依靠法律法规来保障知识产权、规范劳动关系,企业发展创新需要有法律来激励和引导,企业在面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时也需要通过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寻求保护。只有在法治的框架下,企业才能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激发市场活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田雄,陈厚萱.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良法善治的营商环境[N].民主与法制时报,2025-06-05(001).
  [2]黄一灵.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的司法回应[J/OL].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11[2025-06-08].
  [3]周铁.新型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探究[N].经济导报,2025-0507(005).
  [4]刘双阳.数字经济时代商业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刑法规制的路径与边界[J].法学论坛,2025,40(01):78-91.
  (作者单位:河南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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