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雪玲
摘要:本文为分析企业纪检监察与党建工作的融合,对二者融合的重要性进行分析,并深入探讨当前融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构建协同机制、创新活动形式、加强队伍建设等融合策略,希望为促使企业纪检监察与企业党建的有效融合提供参考。
关键词:纪检监察;企业党建;融合策略;协同发展
在新时代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面临着复杂多变的发展形势与诸多挑战,企业党建工作是引领企业发展方向、凝聚员工力量的核心,而纪检监察工作则是保障企业规范运营、防范风险的重要防线。基于此,将企业纪检监察与党建工作有效融合,能够充分发挥二者的协同效应,不仅能够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而且还能够提升企业的治理能力和水平,针对部分企业在实践中没有实现二者深度融合的诸多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实施策略,以此来适应企业发展的新要求。
一、企业纪检监察与企业党建有效融合的重要性
(一)强化党的全面领导
企业党建工作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保证企业发展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纪检监察工作主要是对企业内部相关人员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党建工作各项任务得到落实,推动党的决策部署在企业中得到贯彻执行,从而强化党的全面领导,促使企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比如在企业重大战略决策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决策,以此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与政治性。
(二)提升企业治理效能
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施,是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行使公权力、廉洁从业等情况进行监督,如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以便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防范经营风险,而党建工作则通过思想引领、组织建设等方式,提升员工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二者融合后能够形成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体系,优化企业内部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进而提升企业的整体治理效能。尤其是在企业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党建工作强调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纪检监察工作有序开展,能够共同为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开展提供基本保障。
(三)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环境
党建工作通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廉政文化建设等活动,能够在企业内部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而纪检监察工作通过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二者有效融合,能够从思想教育和监督执纪两个方面发力,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廉洁从业意识,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环境。
二、当前企业纪检监察与企业党建融合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
部分企业对纪检监察与党建融合的重要性缺乏深刻认识,将二者视为相互独立的工作模块,尤其是部分领导干部认为党建工作主要是开展理论学习和组织活动,纪检监察工作只是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没有意识到二者融合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导致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融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工作机制不完善
目前部分企业尚未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与党建工作融合的协同机制,在工作流程上,二者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协作,存在信息不共享、工作不同步的现象,而在责任落实方面,职责划分不明确,出现问题时容易相互推诿,进而影响融合工作的开展。比如在对党员干部的考核评价中,党建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各自为政,考核结果无法实现有效的整合和利用。
(三)活动形式单一
企业开展的党建和纪检监察活动形式较为传统,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党建活动多数情况下都是以会议学习、文件传达为主,纪检监察活动多侧重于事后监督检查,二者结合开展的活动较少,无法充分调动员工的参与热情,很难达到预期的教育和监督效果,尤其是部分企业的廉政教育活动只是单纯地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没有与党建的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导致教育效果大打折扣。
(四)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企业纪检监察和党建工作队伍存在专业能力不足、综合素质不高的问题,部分工作人员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对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方法掌握不熟练,很难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与党建融合工作的要求。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两支队伍之间缺乏交流与合作,所以无法形成工作合力。
三、企业纪检监察与企业党建的有效融合策略
(一)强化融合意识
企业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员工的宣传教育,利用专题培训、座谈会等形式,深入解读纪检监察与党建融合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提高全员对融合工作的思想认识。为将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发挥出来,避免有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企业要引导领导干部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将二者融合工作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从思想根源上强化融合意识。在实践中要定期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与党建融合”专题培训课程,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以此来加深员工对融合工作的理解。
(二)构建协同工作机制
纪检监察的职能是监督执纪问责,并不会参与到企业的具体经营活动中,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企业管理人员能够遵守党纪国法。基于此,为保证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要对纪检监察与党建工作的协同机制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和实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优化工作流程,并设立联合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纪检监察与党建工作,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在此基础上,还要制定融合工作的考核评价标准,将融合工作成效纳入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保证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尤其是在企业内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党建部门及时发布党员学习情况,方便纪检监察部门同步掌握党员思想动态,以便开展针对性监督。
(三)创新融合活动形式
对党建和纪检监察融合活动的形式与内容等进行不断丰富和完善,并结合企业实际,开展主题党日与廉政教育结合的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知识竞赛、举办党建廉政文化节等活动。在企业重点项目中设立党员先锋岗和纪检监督岗,将党建引领与纪检监察监督贯穿项目全过程,以多样化的活动形式来提高员工的参与度,以便增强教育和监督的实效性。
(四)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对纪检监察和党建工作队伍的培训,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并鼓励两支队伍之间进行岗位交流,培养复合型人才,以此来促进工作经验和方法的共享。还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在融合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或者选派纪检监察和党建工作人员参加跨部门培训项目,及时学习先进的工作理念和方法,以此来增强队伍建设。
四、结语
企业纪检监察与党建工作的有效融合,是企业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和提升自身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企业要以提高思想认识、构建协同机制、创新活动形式和加强队伍建设等策略为基础,充分发挥二者的协同效应,强化党的全面领导,不仅能够提升企业治理效能,而且还能够营造良好的企业环境,促使纪检监察与党建工作的深度融合得到不断推进和实施,以此来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参考文献
[1]马强.新形势下做好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有效策略分析[J].东方企业文化,2019,(S2):135-136.
[2]林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与企业党建的有效融合策略探讨[J].社会与公益,2025,(08):6-8.
作者单位:山西瑞阳热电联产供热投资建设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