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大同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开展商标恶意“撤三”行为协同保护核查工作,旨在严格规制商标恶意“撤三”行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效能,防止滥用“撤三”程序干扰该市合法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进一步优化大同市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
据悉,商标“撤三”是指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大同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经营主体、商标权利人,如正在遭遇商标恶意“撤三”行为,请及时向大同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提交线索,线索应当指向明确,佐证材料应当充分详尽。大同市市场监管局将帮扶收集准备充分详尽的佐证材料,指导各经营主体、商标权利人应对恶意“撤三”行为,维护大同市各经营主体、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合力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同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