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2版:灵石·要闻

灵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本报讯 7月28日,灵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灵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利军,副主任弓建勇、梁诚、马恩荣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副县长刘斌奇,县政协副主席赵裕,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林,县人民法院院长高永庆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段纯镇等七个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送审稿)》编制情况和《翠峰镇等三个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调整情况的说明和关于《晋中市静升古镇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校园周边安全工作情况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情况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吴利军要求,要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五个显著政治优势”,深刻把握“八个必须坚持”的重大原则,自觉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者推动者捍卫者,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人民当家作主有效实现、人大制度有序运行。 (肖晨辉 张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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