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8版:灵石·要闻

灵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

  本报讯 11月7日,灵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灵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利军主持会议,灵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诚、马恩荣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副县长刘斌奇、县政协副主席赵裕、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林、县人民法院院长高永庆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情况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文旅康养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文旅康养融合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还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强调,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突出强化党建引领、完善民主制度、适应治理需要三大重点,县乡人大要把学习贯彻两部法律作为重要任务,学深悟透法律条文,掌握新要求,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自己的民主权利和义务。 (吴咪)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5-11-11期

  • 第2025-11-06期

  • 第2025-11-04期

  • 第2025-10-30期

  • 第2025-10-28期

  • 第2025-10-23期

  • 第2025-10-21期

  • 第2025-10-16期

  • 第2025-10-14期

  • 第2025-09-30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