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灵石县社会保险中心获悉,从11月1日开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当年缴费可以进行提档补缴,即同一年度可以多次缴费,将年初交的低档保费提高至较高档次,相应的,缴费补贴也会随之提档。
目前,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10个档次,分别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当前,“云闪付”已可进行1000元以上的提档补缴,微信缴费渠道税务正在升级。
据了解,此次适用对象为已办理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但尚未达到领取待遇条件的人员,旨在鼓励参保人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进一步提升社保养老服务质效,更好的适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群的缴费特点,增加城乡居民预期待遇收入。 (杨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