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9日,稷山县人民法院联合稷山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青龙寺的《司法保护令》,并在青龙寺举办揭牌仪式。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樊利明,稷山县委书记、县长王润出席活动并见证揭牌。
青龙寺承载着历史的记忆,延续着文明的薪火,保护青龙寺,就是守护我们民族的文化根脉。为此,稷山法院主动作为,与县检察院联合发出这份司法保护令,为文化遗产筑牢一道坚不可摧的“法治防火墙”。
仪式结束后,樊利明、王润一行走进青龙寺,实地了解寺内壁画保护情况;随后前往国家板枣公园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对用好基地平台,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进行深入指导;最后来到翟店镇人民法庭,详细了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的特色实践与经验做法。
此次司法保护令的揭牌,是稷山县人民法院以法治力量守护稷山历史文脉,深入探索保护路径的有力举措。(杜俊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