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解决经营主体“异地证明”开具难题,京津冀晋四地共建机制、打通数据、统一标准、协同办理,于12月1日起,四地的经营主体可在属地省级信用网站上下载使用专项信用报告(京津冀晋互认版),替代以往需在多地开具的各领域有无违法违规证明,以“信用代证”实现企业跨部门、跨区域事项的一键联办。这标志着京津冀晋四地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实现了“信用代证”跨区域互认互通模式,不断优化“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办事体验。
京津冀晋四地打通数据共享渠道,通过构建跨区域“信用代证”互认标准、打造互认版专项信用报告、完善报告服务响应机制和优化报告服务渠道等具体工作举措,以“一报告通四地”深度赋能京津冀晋信用协同共建走深走实。京津冀晋互认版专项信用报告,在适用领域上,首批实现了发展改革、城市管理、自然资源、人力社保、生态环境等17个重点领域的互认。
四省市范围内的经营主体,只需在本地信用网站完成实名注册登记,即可一键查询下载互认版专项信用报告。经营主体只需 一次认证、一次查询,就能生成一份集四地有无违法违规信息于一体的互认版专项信用报告,替代多地、多份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缓解“异地证明”开具难问题。政府部门只需一份报告即可清晰了解企业在异地是否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信息,有效填补了以往本地监管部门难以掌握企业跨区域违法违规行为的信用监管“盲区”。
互认版专项信用报告实现三个率先,打造跨区域互认可复制样板。一是率先在省级层面实现跨区域“信用代证”互认,二是率先在全国探索建立跨区域“信用代证”互认标准体系,三是率先在全国明确跨区域“信用代证”互认技术实现路径,为全国“信用代证”跨区域互认提供可落地、可参考路径。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