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秦昕 曹翀)近日,山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市场化引才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对猎头机构和用人单位给予真金白银的奖励,健全市场化引才机制,全方位吸引省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来晋发展,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办法》将于2026年1月3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三年。
此次出台的《办法》定位清晰、靶向精准,核心是通过政策激励激活市场引才活力。《办法》明确,奖励对象涵盖两类主体:一是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无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的猎头机构;二是注册登记地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形成“机构引才、单位用才、政策奖才”的联动格局。
在奖励标准设置上,《办法》区分层次、精准发力,对猎头机构引进不同类型人才给予梯度奖励。其中,引进A、B、C、D类高层次人才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引进计税年薪100万元以上、7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急需紧缺人才的,对应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引进纳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人才,每人给予5万元奖励。为确保奖励公平规范,同一猎头机构年度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
除激励猎头机构外,《办法》也同步加大对用人单位的支持力度。用人单位委托猎头机构从省外引进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按猎头服务费的60%获得奖励,同一用人单位年度奖励资金同样不超过20万元。这一举措将有效降低用人单位引才成本,提升其引才积极性。
为保障政策落地见效,《办法》明确了规范的申报流程与严格的审核机制。奖励采用年度申报制,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为申报期,符合条件的猎头机构和用人单位按注册登记地分级申报。省人社厅负责组织实施奖励工作,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社会公示、资金拨付及备案等关键环节,确保奖励全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其中,专家评审组不少于5人,必要时还将开展实地考察,精准核实人才在岗情况。
《办法》对引进人才的条件也作出明确界定,要求符合条件的引进人员须为2025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晋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全职到岗。同时明确,年薪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不包括股权分红、省外兼职收入及其他奖励性收入,进一步细化标准、堵塞漏洞。
资金保障方面,奖励资金将从省级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为政策实施提供坚实支撑。针对违规行为,《办法》也划定“红线”,明确猎头机构和用人单位若违规套取奖励资金,将由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是山西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将有效推动猎头机构规范化发展,完善市场化引才体系,吸引更多优质人才来晋创新创业。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做好政策解读与宣传推广工作,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为山西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