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荫城法庭始终以“实质解纷”为目标,在调解、判决后,积极引导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推动“纸面权益”转化为“真金白银”,切实实现了从“结案了事”到“案结事了”的转变。
2016年,贾某某找到李某某为其安装门窗,约定劳务费按每平方米30元结算。李某某完成约800多平方米的工作,贾某某虽支付了部分费用但尚欠11000元未结,并出具欠条为凭。此后多年,李某某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立案后法庭启动先行调解程序。调解员通过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贾某某于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李某某劳务费8000元。
2025年12月初,法庭主动与贾某某联系,督促其按约履行。12月26日,贾某某将8000元现金送至法庭,法庭第一时间通知李某某前来领取。正在劳作的李某某闻讯匆匆赶到法庭,当他从法官手中接过这份迟来九年的辛苦钱时,激动不已,感谢的话说了无数。
据了解,荫城法庭将持续完善调判后督促履行工作机制,努力让每一份调解书、判决书都承载着可实现的公平正义,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向“前端预防、实质解纷”深化。(杜俊宝 景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