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法治天地

新绛法院:判后释法促履行 实质解纷减诉累

  本报讯 近日,新绛法院古交人民法庭在受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于判决书送达后、上诉期限届满前,承办法官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开展耐心细致的判后释法说理工作。此举成功打破双方沟通壁垒,促成履行和解,被告方当场一次性履行完毕全部给付义务。
  该案原、被告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支持原告的合理诉讼请求。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承办法官并未止步于“案结”,而是敏锐洞察到案件仍有在诉讼程序内实质化解的空间。法官充分考量到,若当事人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不仅将额外增加双方的时间、精力与经济成本,更可能导致矛盾持续发酵甚至进一步激化。
  为切实做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在法定上诉期内,围绕判决理由、法律依据及履行义务的利害关系,对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开展判后释法说理工作。从法理、情理、诉讼成本及失信后果等多个维度,深入剖析劝导,解答疑问、明晰权责,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判决。
  最终,在承办法官专业严谨、诚恳耐心的沟通协调下,义务人充分认识到自动履行判决的积极意义,以及拒绝履行可能承担的法律风险与信用代价,当场表示服判息诉,并主动将判决确定的款项一次性全额支付给原告。原告收到款项后,对法院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法官司法为民的真挚情怀给予高度认可。
  从“一纸判决”到“案结事了”,本案的实质化解,正是新绛法院深耕全流程司法释明工作的鲜活实践。下一步,新绛法院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不断探索完善全流程司法释明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杜俊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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